2018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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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8-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109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发行人就“15金鸿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通过部分议案的答复》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等信息披露文件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司债券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全部16项议案。渤海证券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发行人就“15金鸿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通过部分议案的答复》,发行人就“15金鸿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通过的部分议案答复如下:

“一、议案1: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我司已建立“15金鸿债”处置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 磊

组员:焦玉文(联系电话:18943269777,负责统一对外沟通和信息通报)

高绍维(联系电话:18301692066)

张绍兵(联系电话:13701211618)

吕 涛(联系电话:18301695066)

李 莹(联系电话:13070104332)

我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议案2:关于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议案8:关于要求发行人公布偿债计划、资产处置清单和设立偿债资金专户的议案;议案9:关于要求追加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陈义和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议案10:关于要求追加发行人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议案11:关于要求提高利率的议案;议案14:关于增加发行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鉴于我司与债券持有人就债务重组整体方案正在沟通协商过程中,待债务重组整体方案确认后,有关具体偿债计划、增信措施、利息、是否设立偿债资金专户等条件将结合债务重组整体方案一并确认落实。

三、议案3:关于要求发行人立即履行募集说明书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我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四、议案12:关于违约金事项的议案

鉴于我司紧张的资金状况,希望在与债券持有人就债务重组整体方案达成一致后免除罚息。”

此外,发行人表示,“我司就2018年8月27日未能如期兑付‘15金鸿债’回售款项及利息,向所有债券持有人深表歉意;鉴于债务重组整体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地协商洽谈中,本函无法就一些具体事项进行明确答复,均须在确认债务重组整体方案后一并落实”。

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