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公告编号:2018-03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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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任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长吕卫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梅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长江智联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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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信息产业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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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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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磊 蒋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现场及网络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