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中相关数据出现错误:
1、“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425,000,000元;科迅投资拟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70,687,163元;上海峰盈拟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增资57,827,587元。”
2、“甲、乙、丙三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南方园区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其中:甲方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425,000,000元,乙方现金缴付出资70,687,163元,丙方现金缴付出资57,827,587元。”
3、“六、独立董事意见”中:“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425,000,000元;科迅投资拟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70,687,163元;上海峰盈拟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增资57,827,587元。”
现更正如下:
1、“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425,000,000元;科迅投资拟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70,678,163元;上海峰盈拟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增资57,827,587元。”
2、“甲、乙、丙三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南方园区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其中:甲方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425,000,000元,乙方现金缴付出资70,678,163元,丙方现金缴付出资57,827,587元。”
3、“六、独立董事意见”中:“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425,000,000元;科迅投资拟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70,678,163元;上海峰盈拟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增资57,827,587元。”
二、《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中相关信息出现错误:
“本合同项下出让土地方案经闵行区人民币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现更正如下:
“本合同项下出让土地方案经闵行区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上述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