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8-05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18-05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8日
至2018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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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9月18日公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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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8年10月8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炭
联系电话:(0592)5937117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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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8-05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和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和解除质押情况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安电子于2018年9月1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于2018年9月2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9%)补充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于2018年9月20日将其原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46,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4%)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上述质押和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三安电子为三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51,301,092股股份,累计质押74,600,000股股份;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1,213,823,341股股份,累计质押971,030,000股股份。两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65,124,43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38%),累计质押1,045,630,000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66.81%。
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因自身需求进行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三安电子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补足、追加质押、提前还款等。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