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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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协议及承诺均已生效,协议各方及承诺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约定和承 诺履行义务,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和承诺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
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3、公司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有关后续事项及时披露。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完成上述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重组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华锋股份名下,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完毕;
3、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没有迹象表明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存在风险和障碍;
4、华锋股份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件,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华锋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重组已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重组已具备实施条件;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标的资产过户合法、有效;华锋股份已完成本次重组新增股本的验资手续及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将于登记到账后列入华锋股份的股东名册;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述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8年9月17日受理华锋股份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记到帐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39,155,702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76,260,802股。华锋股份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上市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除息,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新增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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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