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18-08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选举公司董事张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公司董事会已换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帆;委员:游人杰、高松涛、张彤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庄任艳;委员:高翔、张帆;
(3)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庄任艳;委员:龙华、高翔;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翔;委员:张帆、张彤。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张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龙华先生、柳玉平先生、PI BO(皮波)先生、傅必胜先生、王丽女士、陈恒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王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陈恒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程晓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且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增大,为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带来的不可预期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同意公司制定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汇顶香港作为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积电”)的客户,向台积电定购集成电路制造相关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集成电路、制造光罩(mask)、封装、测试及与集成电路有关的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和咨询等(以下称“上述制造服务”)。为保障汇顶香港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为汇顶香港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的担保,当汇顶香港延迟或无法履行与台积电业务协议中的相关义务时,由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有效期起始时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结束时间为汇顶香港中止向合作公司订购上述服务事项连续达两年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 张帆,男,1965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电子工业部第十研究所、日本北陆电器株式会社深圳办事处、深圳市成电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02年5月至今,参与创办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汇顶(美国)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韩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汇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金慧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龙华,男,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江西省赣新电视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深圳市成电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02年至今历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硬件部经理、研发部经理、产品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霍尔果斯汇持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 柳玉平,男,1979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5 年 3 月至 2015年 1 月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品质控制部经理、工程部总监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皮波,男,1965 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历任Digirad Inc.产品经理、Oluma Inc.技术总监、Ridge Inc.技术总监,现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 傅必胜,男,196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飞利浦半导体(成都)应用工程师,成都市机械五矿进出口公司进口部经理,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睿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 王丽,女,1981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深圳市金证卡尔电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7、 陈恒真,女,1967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学历。曾就职于致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商思捷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摩根大通银行台北分行、国巨股份有限公司、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
8、 程晓华,女,198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先后任职于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起加入汇顶科技董秘办工作,现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18-09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章茂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肖章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且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增大,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带来的不可预期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且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汇顶香港作为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积电”)的客户,向台积电定购集成电路制造相关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集成电路、制造光罩(mask)、封装、测试及与集成电路有关的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和咨询等(以下称“上述制造服务”)。为保障汇顶香港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为汇顶香港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的担保,当汇顶香港延迟或无法履行与台积电业务协议中的相关义务时,由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有效期起始时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结束时间为汇顶香港中止向合作公司订购上述服务事项连续达两年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特此公告。
附件:肖章茂先生简历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肖章茂先生简历
肖章茂,男,中国籍,1975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入职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就职于公司销售管理部。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18-09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交割期限不超过一年,任意时点累计未结清合约总余额不得超过等值1亿美元,并授权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根据《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交易决策权,并代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衍生品交易有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且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增大,为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带来的不可预期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 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 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衍生产品或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DF)等业务。
2、 衍生品交易期间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交割期限不超过一年,任意时点累计未结清合约总余额不得超过等值1亿美元。
3、 资金来源及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的要求。
三、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正时亦同。公司参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制度。
四、 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信用风险:来自于交易对手偿债能力的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3、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交易缺乏交易对手而无法变现或平仓的风险。
4、现金流量风险:因为流动资金的不足,造成合约到期时无法履行支付义务,从而被迫平仓,造成亏损的风险。
5、作业风险: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或交易对手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选择债信良好的金融机构为主要的交易对手以降低信用风险。同时公司衍生品交易杜绝投机性交易,均以避险为主要目的,因此衍生品交易的损益将与被避险交易的损益大致抵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选择市场交易量大且结构单纯的衍生品交易,可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交易以避险为主要目的,因此衍生品交易到期时有相对应的现金流进或流出。
3、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交易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和风险处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从而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同时将选择信用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的金融机构,避免因金融机构内部作业或系统故障所造成风险,并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栏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衍生品交易的授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根据《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交易决策权,并代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衍生品交易有关文件。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18-09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美金4,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汇顶香港作为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积电”)的客户,向台积电定购集成电路制造相关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集成电路、制造光罩(mask)、封装、测试及与集成电路有关的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和咨询等(以下称“上述制造服务”)。为保障汇顶香港业务的顺利进行,本公司预计为汇顶香港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的担保,当汇顶香港延迟或无法履行与台积电业务协议中的相关义务时,由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有效期起始时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结束时间为汇顶香港中止向合作公司订购上述服务事项连续达两年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oodix Technology (HK)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旺角道33号凯途发展大厦7字楼04室
董事:张帆
成立时间:2011年5月5日
注册资本:港币1,100万元
经营范围:所有合法的任何业务及生意,包括电子信息产品贸易及研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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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为审计数据,2018为未经审计数据
该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作为汇顶香港的保证人,预计为汇顶香港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的担保,当汇顶香港延迟或无法履行与台积电制造服务业务协议中的相关义务时,由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范围包括本债务、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担保有效期起始时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结束时间为汇顶香港中止向台积电订购其制造服务连续达两年且未有任何欠款时。
四、董事会意见
2018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障汇顶香港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为汇顶香港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500万美金(含本次担保),折合人民币30,8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
公司截至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其他事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该担保事项经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
3、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商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