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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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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0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0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立志、许松青、陈旭涌、孙志芳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10 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立志、许松青、陈旭涌、孙志芳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考虑到公司董事、监事人员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公司将第九届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调整如下:

(一) 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

(二) 非执行董事津贴:8万元/年

(三) 监事津贴

1、 监事津贴:3万元/年

2、 职工代表监事津贴:2万元/年

上述津贴总额中不包括董、监事为履行职责而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公司董事、监事为履行职责而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实报实销;任期内,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数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的议案》

公司将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标准调整如下:

董事长 每月50000元-100000元

总经理 每月50000元-70000元

常务总经理 每月55000元-75000元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每月30000元-50000元

财务总监 每月40000元-500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7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1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的议案》

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0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9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10月 13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10 月13日)。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至2018年10月13日)。

2018 年 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第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09号)。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进行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2018年8月8日,公司对上述反馈意见答复和资料补充进行了公告,并按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中,为不影响相关事项的继续推进,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9年10月13日,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10 月13日)。

除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包括本次发行的数量、定价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中,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5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403-340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5日

至2018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4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2号大冲商务中心D座2102,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102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