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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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伟强、李德华、龙隆、于秀峰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为两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