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9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4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先行支付的资金,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964号),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赵英敏、宋晏、杨国安共同发表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20.9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赵英敏、宋晏、杨国安共同发表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完成上市后,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草案)》的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4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先行支付的资金,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964号),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赵英敏、宋晏、杨国安共同发表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赵英敏、宋晏、杨国安共同发表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完成上市后,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草案)》的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7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5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定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2018年10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0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0月08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2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10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5326(信函上注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26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 真:0574-63411657

联系邮箱:zhoushunsong@zxec.com、limengliang@zxec.com

联系人:周顺松、李孟良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四。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9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002937”,投票简称为“兴瑞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不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2018年10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