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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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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2018-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49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股东珠海市奥创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广州市力奥盈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止至2018年9月28日,股东珠海市奥创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持有公司股份6,800,0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

2、股东珠海市奥创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鹭钨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市奥创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珠海市奥创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东奥创投资共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6,800,0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奥创投资作为财务投资者,未参与公司的决策、经营及管理,因其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

若公司于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

5、减持方式: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6、减持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奥创投资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奥创投资未出现违反其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奥创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奥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奥创投资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奥创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奥创投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奥创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持续关注奥创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奥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