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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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8-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8-08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牟定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牟定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牟环罚字(2018)7号)。

一、牟定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牟定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牟环罚字(2018)7号)主要内容

2018年6月16日,牟定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郝家河铜矿(以下简称“郝家河铜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郝家河铜矿外排矿井涌水含盐水处理工程仍未建成,外排涌水对下游的影响仍处于持续状态,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018年9月21日,牟定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郝家河铜矿提出由于盐水处理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处理工艺技术比选、设计方案选定困难,故该项目前期工作耗时较长。鉴于郝家河铜矿已集中力量切实加快含盐水处理工程建设,达到了整改要求,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牟定县环境保护局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和结果

郝家河铜矿高度重视盐水治理项目,积极开展盐水治理方案和工艺的考察论证。为加速推进郝家河铜矿矿井含盐水处理工程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郝家河铜矿矿级领导现场值守,落实项目现场安全、环保和质量监管,认真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现场24小时值守制度,全力以赴,从项目管理上和施工组织上采取了多项措施。

2018年7月23日,郝家河铜矿完成盐水处理主体工程建设并试运行;7月30日,牟定县环境保护局到项目现场对井下涌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处理后的全盐含量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三、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郝家河铜矿盐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已完成,并已投入运行。经牟定县环境保护局认定:该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牟定县环境保护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处罚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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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