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进展公告

2018-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8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之直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集智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智城”)已于2018年9月26日以人民币4,101,550,000元竞得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美罗家园大型居住社区02单元0208-02、0209-01、0210-01、0213-01、0214-01、0215-01、0219-02、0220-02地块,并与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沪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挂字201811001)、与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签订了《延期签订出让合同的承诺书》。按照《延期签订出让合同的承诺书》条例规定,中集智城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与上海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8-081)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2018年9月30日,中集智城已与上海市土地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将按照出让合同条款交纳出让价款及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相关工作。本次竞得土地对公司未来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8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控股子公司取得收储及拆迁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储及拆迁补偿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集特种冷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青岛基地”)拥有位于胶州市赣州路东西侧、东外环路西侧、兰州东路南侧、海尔大道西侧(宗地总面积约550亩)的土地,用于生产经营。

为配合胶州市产业新区建设发展计划,青岛基地已分别于2016年11月21日及2017年9月4日与胶州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签订了《胶州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拆迁协议书》(胶土储字 [2016]07号、胶土储字 [2016]08号、胶土储字 [2016]09号、胶土储字 [2016]10号、胶土储字 [2016]11号、胶土储字 [2016]12号、胶土储字 [2016]13号、胶土储字 [2017]03号及胶土储字 [2017]04号)(以下简称“补偿拆迁协议书”)。2018年7月27日,为进一步对前期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补充约定,本公司与胶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建设“中集冷链高新产业园”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拆迁补偿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青岛基地的土地及房屋、设备辅助设施等需进行拆迁(以下简称“本次收储及拆迁”),胶州市土地储备整备中心将以货币补偿形式对青岛基地支付本次收储及拆迁补偿。截至目前,青岛基地相关搬迁工作已经完成以及该地块相关的权证已经交付给胶州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根据补偿拆迁协议书、补充协议及近期市场情况,本次收储及拆迁补偿款确认约为人民币15亿元。于2018年9月28日,青岛基地收到收储及拆迁补偿款约为人民币5.91亿元。

二、本次收储及拆迁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收储及拆迁有利于本集团把握城市发展和更新改造的机遇,实现现有资源的商业价值,提升企业的整体效益和股东回报,符合本集团的整体战略发展目标和长远利益。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青岛基地目前已有新的经营场所替代本次收储及拆迁地块,因此本次收储及拆迁不会对本集团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经本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本次收储及拆迁补偿预计可使本集团获得税后利润约人民币10亿元一次性计入2018年当期收益;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到的收储及拆迁补偿款约人民币9.09亿元。具体数据以本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胶州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拆迁协议书》

2、《关于建设“中集冷链高新产业园”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三)》

3、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