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8-10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26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2018年9月30日上午9点30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郝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其中委托出席人数1人),夏东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于秀庆先生代为参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修订了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授权管理制度》。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依照《公司法》、《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规定,特修订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海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海滨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刘海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7日

附件:刘海滨先生简历

刘海滨,男,1976年生,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曾任海信集团经营管理部主管、多家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青岛悦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中怡和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在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海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8-10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需要,李建立先生不再担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财务总监职务,由公司另行安排其他职务。截止目前,李建立先生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35,814股股份。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海滨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对刘海滨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李建立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7日

附件:刘海滨先生简历

刘海滨,男,1976年生,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曾任海信集团经营管理部主管、多家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青岛悦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中怡和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在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海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