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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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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规范和约束的“紧箍咒”下承诺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兰 波

□兰 波

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治理准则》)。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在保留原准则对上市公司治理主要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适应境内外市场变化和公司治理发展趋势,《治理准则》针对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着力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束,更为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治理准则》更增加了上市公司党建要求、规定现金分红政策、确立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其中新增的第六十六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有关各方作出的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事项,承诺方应当在承诺中作出履行承诺声明,明确违反承诺所要承担的责任,并切实履行承诺”,力度较大,是为资本市场并购营造新环境的新尝试。

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和资本并购过程中的承诺事项不少,比较典型的是并购承诺。为提升主业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活力,企业上市后需要再融资时,通常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而涉及并购重组的承诺事项能不能兑现,直接关系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建立规范的治理体系,形成对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并购重组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使其习惯在受规范和约束中并购重组,习惯通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而实现对业绩的承诺,才能真正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繁荣发展。

统计显示,今年前7个月,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2377单、交易金额1.36万亿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跃程度可见一斑。对并购重组,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且对并购重组质量和效果起关键性作用的就是并购业绩承诺,这是一种利益交换,更是一种对赌机制。因为都是以上市公司未来的业绩为保障。一旦并购重组后业绩不能兑现、不达标,势必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不利影响,直接影响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此,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针对推出的业绩对赌协议,都非常谨慎。但由于业绩对赌存在一定经营上的不确定性,往往为市场投机资金留下了可乘之机,容易形成投资伤害。

多年来,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因无法达到预期业绩,相关承诺业绩无法及时兑现,上市公司不得不更改业绩补偿方案或诉诸繁琐的司法途径的个案不少,这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变得更为复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原本是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资源优胜劣汰,形成良好的“良币驱除劣币”的市场机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品牌信誉和市值提升。如果出现业绩无法兑现的尴尬局面,必然会失去投资者的信任。而屡遭诟病的并购重组、收购、借壳等种种不规范现象的病根,就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上。因此,落实好上市公司治理,有序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质量提升,依照修订后的《治理准则》,先得从两个方面寻求突破点。

其一,评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能走过场。一家企业盈利状况和市场竞争力怎样,投资者心里是有数的,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业绩水平,并购重组从上市公司基本面实际出发,结合上市公司自身的历年盈利能力和经营水平,尤其市场竞争力,进而制订量力而行的业绩承诺方案,是赢得投资人信任的根本之道,从而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有坚强的业绩保障。上市公司治理解决了上市公司履行承诺的基本要求,从承诺事项确定,到承诺事项评估,加大承诺问责处罚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这为培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良好的承诺兑现氛围,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其二,大股东及控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利益要保持高度一致,不能形同虚设。上市公司推出并购重组方案,不能由大股东及控股股东说了算,应当给予中小股东应有的话语权,尊重中小投资者的意愿表达。中小投资者数量众多,但他们获得信息的渠道少、投资经验不足、资金也少,即使他们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有疑议,但因力量不足,难以影响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行为。《治理准则》从制度设计上保证了大股东及控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平等。

(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分析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