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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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8-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18-07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12,454,74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7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03,960,660 股减少至691,505,915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10 月9日办理完成。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分别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直接用作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即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3月24日至 2018年9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27)。截止2018年9月14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并导致公司股本总额、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及完成情况

1、2018年5月2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2、在回购期间内,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4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8月2日、2018年9月4日及时披露了《关于回购的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42、2018-056、2018-059、2018-069),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止 2018 年9月14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2,454,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最高成交价为8.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90,027,336.01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2018 年10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2,454,745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703,960,660股减少至691,505,915股,具体如下:

注:上表中的股本结构以 2018 年 9月 14 日为基数。

四、后续事项

公司将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章程事项,上述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并及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