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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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2018-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8-026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1200万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9%。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发生变化的短信告知”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1、该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将持有本公司12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质押期限24个月。质押到期,该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质押担保借款资金本息已归还,于2018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办理了所持本公司12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200万股,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3%。

3、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200万股后,该公司仍质押本公司股份27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8-02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持有本公司股份900万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6%。

●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6.8%,未超出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规定的质押率上限。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发生变化的短信告知”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1、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900万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并于2018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8年10月9日质押登记日起,至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期限为12个月。

2、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截止公告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6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6.7%。

二、相关风险提示和平仓风险化解

该公司已累计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600万股进行了质押,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6.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

1、资金偿还安排。本次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900万股进行股票质押目的为融资借款担保,质押到期,以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并解除质押。

2、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3、本次股票质押发生平仓风险化解措施安排。目前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600万股,剩余549.5355万股处于无质押状态。发生平仓预警,风险化解补救措施:一是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二是追加质押股份、补缴保证金或提前还款。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