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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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8-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沈建强先生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监事沈建强先生持有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0,694股,约占公司原总股本的0.26%,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8年8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后,沈建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403,902股,约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监事沈建强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0,600股(每股转增0.3股除权后计,下同),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0.052%,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96%。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10日,沈建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403,90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监事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监事沈建强先生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沈建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减持人承诺情况等情形实施,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