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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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胥爱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王晓甫先生、黄海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重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姜汉斌先生、副总经理窦云女士、焦自亮先生及财务负责人陆玉敏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王晓甫先生、吴珩女士、岳卫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元晶、宫国庆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