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18-04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宋子洲董事、金德环董事、裴平董事、尹晨董事、权小锋董事以电话方式参会),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就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作出决议至今,市场环境、监管要求均发生了一定变化,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变更上述议案中部分条款的内容。
会议同意公司变更原议案中“六、募集资金用途”。原议案中描述为“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现拟变更为“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
原议案中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综合考虑债券到期和新增需求,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本次发行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发行方式及对象:按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发行次级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向监管机构认可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每期债券投资者不超过200人。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利率依期限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根据发行情况确定。
5、展期和利率调整: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如需展期或进行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
7、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个月内有效。
8、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为有效完成本次发行次级债券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对次级债券的发行、偿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9、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上述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4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30日
至2018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与本通知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
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
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8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
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 2018 年10月 24 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永伟 丁嘉一
联系电话:(0512) 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 6293881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邮政编码: 2150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
自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