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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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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8-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18-04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99号批复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

2.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本次债券简称为“18东北债”,债券代码为“112773”。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次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63.85亿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4.03%(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影响,则资产负债率为67.97%),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5.72%(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影响,则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3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37亿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6.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7. 本次债券无担保。

8.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5.5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8年10月16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0月17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次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2. 发行人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86)。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事项。

13.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 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10月15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 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东北债,债券代码:112773)。

3.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

4.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5.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6.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7.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

8.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 起息日:2018年10月19日。

11. 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 付息日期: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 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6.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58102010010081217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9241000012

18.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8]456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9.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次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22.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23.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 公司债券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25.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26.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7. 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 - 5.5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的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0月16日(T-1日)13:00-16:00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非累计(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6条之填写示例)。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10月16日(T-1日)13:00-16:00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见附件二);

(4)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见附件三);

(5)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512-62936313、0512-62936314、0512-62936315、0512-62936316

咨询电话:0512-62936311、0512-62936312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 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10月17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参与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8年10月17日(T日)至2018年10月19日(T+2日)。

(五)认购办法

1. 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0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薄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及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簿记管理人将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10月19日(T+2日)16:3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全称和“东北证券公司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1102020629000890038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2305000017

汇入行联系人:金烨

联系电话:0512-68620695,13901542099

银行传真:0512-68626352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8年10月19日(T+2日)16:3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联系人:徐冰、刘洋

电话:0431-85096806

传真:0431-85096816

邮政编码:130119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512-62936311、0512-62936312

传真:0512-62936313、0512-62936314、0512-62936315、0512-62936316

邮政编码:215021

附件一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需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1.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5.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6.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1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本投资者在参与本次债券的认购前,已确认自身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投资者名称(盖章)

2018年月日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适用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网下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市说明书(如有)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投资者签署栏:

本人/本机构已认真、完整阅读并理解以上风险揭示书,承诺本人/本机构具备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特点及风险,能够承担参与本次发行债券认购及交易带来的相应风险及损失。

投资者名称(盖章)

2018年月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 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和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2.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 “证基”+ “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 “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 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最多可填写5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4. 本次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不超过发行规模。

5.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非累计。

6. 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4.5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1)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2)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5%,但高于或等于3.7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3)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75%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000万元;

(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3,000万元;

(5)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5%,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

(6)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05%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5,000万元。

7. 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妥(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于2018年10月16日(T-1日)13:00-16:00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连同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之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 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512-62936313、0512-62936314、0512-62936315、0512-62936316

咨询及确认电话:0512-62936311、0512-62936312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签署日期: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