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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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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 告

2018-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8-06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15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卢竑岩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10月12日,卢竑岩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6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本次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20年6月19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卢竑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62.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9%;卢竑岩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91.7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1.98%,占公司总股本的9.62%。

二、股份质押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个人融资提供的补充质押。卢竑岩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质押期限内,若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卢竑岩先生将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三、备查文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二)股票质押交割单。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8-065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陈拓琳先生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控股股东卢竑岩先生的一致行动人。2018年10月15日,公司接到陈拓琳先生的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10月12日,陈拓琳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66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本次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20年1月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拓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4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6%;陈拓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0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12%,占公司总股本的2.88%。

二、股份质押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个人融资提供的补充质押。陈拓琳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质押期限内,若股份出现平仓风险,陈拓琳先生将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三、备查文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二)股票质押交割单。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