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8-051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解放路138号航天通信大厦二号楼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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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敖刚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崔维兵因党校学习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张洪毅、梁江、孙哲,独立董事董刚、曲刚、常晓波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从曙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挂牌转让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69%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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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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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文鑫、崔丽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