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晓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会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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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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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6,580,973.49元,较期初减少30.16%,主要是本期预付供货商货款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0,764,370.27元,较期初增加81.37%,主要是本期往来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73,003,643.19元,较期初增加324.08%,主要是本期理财投资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8,600,497.50元,较期初增加158.68%,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投资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02,841,926.83元,较期初增加96.52%,主要是应付未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6、应缴税费期末余额15,916,706.81元,较期初增加75.08%,主要是应缴未缴增值税期末余额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59,626,730.60元,较期初增加36.49%,主要是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0,000.00元,较期初减少75%,主要是摊销余额减少所致。
9、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3,538,633.65元,较同期减少686.69%,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等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431,069.07元,较同期增加353.06%,主要是本期违约金收入等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8年8月17日、8月23日公司分别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3000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9000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
2、2018年 8月27日,公司收到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8月25日,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经过半。
3、2018年9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与抚顺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收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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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3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吴子富先生、刘思军先生、吕伟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10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投资中兴总店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关于投资中兴总店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10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2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刊登在2018年10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4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投资中兴总店升级改造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弥补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总店餐饮及体验业态短板,推动中兴总店向“百货型购物中心”转型升级,提升差异化和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中兴总店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以自有资金1.2亿元投资中兴总店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项目改造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兴7F、8F-10F(方城)区域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民族北街71号
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对中兴总店现有7F以及8F-10F(方城)区域的功能业态及商业环境进行全面规划升级。
5、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6、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即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
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
10,631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042万元,工程预备费327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全面升级,传统百货经营模式已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不断提升的体验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传统百货向体验型、社交型、功能型转型升级成为必然选择。本次项目改造是公司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的行业发展趋势,推动总店向“百货型购物中心”转型升级,通过对现有7F、8F-10F(方城)区域功能业态及商业环境的全面规划,完善配套功能,增加餐饮、娱乐等体验性业态,为消费者提供“吃喝玩乐购”一站式体验,满足消费者对时尚化、品质化、个性化生活方式的新需求、新期待。
项目经济分析主要数据及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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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项目实施主要面临工程施工风险和市场风险。
1、工程施工风险。即项目从工程设计、建造、完工到投入运营等整个建设期内可能发生的风险,具体包括因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施工质量和工期风险等。对此,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项目
工程建设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最大限度减小风险。
2、市场风险。由于经济大环境、市场环境、商圈竞争等存在不确定因素,项目改造后尚需一段培育期,初始阶段业绩指标达成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通过加大宣传推广、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不断提升集客力和竞争力。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改造将有效弥补中兴总店餐饮、儿童亲子、娱乐休闲等体验业态短板,打造符合消费者流行需要和生活需要的“百货型购物中心”,提升中兴总店的差异化和核心竞争力。同时,还将大大增加顾客粘度,延长顾客停留时间,形成对其他楼层的强导流能力,从而提升中兴总店的整体业绩。
本项目有利于公司在消费升级大趋势下,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拓宽客源渠道、提高服务品质,满足顾客“一站式”消费休闲娱乐需求。项目改造规模适宜、技术方案合理,符合商圈乃至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地区营商环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升级改造将有效改善中兴总店餐饮、体验业态不足的现状,从而提升中兴总店的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升级改造完成后,有助于中兴总店向“百货型购物中心”的转型升级,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2亿元投资总店升级改造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投资中兴总店升级改造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0日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8-39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