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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2018-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6382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52号),于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9月14日进行募集,并于2012年9月1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每个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2 年9月19 日起至2015 年9 月21 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5 年11 月2日起至2018 年11月2日止,即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于2018年11月2日到期。

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因未能符合《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避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即“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的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其后五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11月2日(含)起至2018年11月9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内,暂不开放本基金的申购、转换入、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托管等业务。

(二)本基金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2018年11月10日起,转型为“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163823”。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申赎原则、收益分配及基金费率等按照《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便于广大投资者审慎做出到期选择,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逐步披露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的各项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