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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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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昱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丽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29.88%,主要是报告期销售额增加以及为扩展销售量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137.09%,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费用款、材料款增加所致。

3、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之客户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112.80%,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设备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94.59%,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44.45%,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信用借款所致。

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期初下降68.59%,主要是报告期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32.04%,主要系报告期内采用预收货款结算的客户,报告期末尚未交货,导致预收款项增加。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分期收款确认的销售收入,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92.14%,主要系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报表折算本位币时的汇率变动所致。

(二)2018年第三季度利润表变动情况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305.40%,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79.30%,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82.18%,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政府补助收益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95.49%,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及联营公司收益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8.33%,主要是报告期内衍生性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398.62%,主要是报告期内出售设备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82.59%,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处置往来款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46.54%,主要系去年同期子公司报废资产损失所致。

(三)2018年第三季度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22.65%,主要系随业务发展加大了物资储备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121.72%,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61.18%,主要系报告期归还借款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上升548.84%,主要系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报表折算本位币时的汇率变动所致。

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上升110%,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3038.11万股的0.9427%,授予价格为4.61元/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5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8月30日为授予日。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_________

余昱暄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49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二、具体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主要内容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相关方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4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5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8年10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苏忠辉先生、俞江华先生、黄明君先生,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会议由苏忠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48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