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双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双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下降70.97%,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4.67%,主要是精装业务增长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下降66.36%,主要是处置美乐乐股权剩余款项收回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521.20%,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344.45%,主要是装修新购办公楼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41.37%,主要是家装业务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37.83%,主要是2017年4季度利润较高,本期缴纳所得税额度较高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下降34.64%,主要是支付子公司股权收购款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72.68%,主要是支付收购欣邑东方第二次股权款所致;

10.递延收益:期末较期初下降91.61%,主要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支出所致;

11.库存股:期末较期初下降51.95%,主要是第二期股权激励行权所致;

1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9.33%,主要是银行手续费增长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95.39%,主要是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4.83%,主要是处置全资子公司网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所致;

15.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7.16%,主要是政府补助及罚款收入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3.89%,主要是诉讼赔款减少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8.12%,主要是支付材料、劳务款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5.03%,主要是当期现金股利分红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13 股票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7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2 日 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7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79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