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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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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18-060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洪杰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洪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0月22日,购回交易日期为前次质押的质押解除日,作为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本次补充质押手续于2018年10月22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洪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7,725,2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04%。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后,洪杰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数量为28,169,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2.11%,占公司总股本的21.21%。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洪杰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个人薪金、投资收益、股份红利等。洪杰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本次质押不会出现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洪杰先生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18-06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洪杰、方国钦、林德殿、林丽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洪杰、方国钦、林德殿、林丽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更资金来源,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托管人等,并签署相关协议;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7)授权董事会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洪杰、方国钦、林德殿、林丽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3)。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18-062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朝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监事彭永森、黄志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彭永森、黄志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18-06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2日

至2018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0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等自然人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1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 518 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李?昊、潘慧玲

联系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三)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1日-2018年11月11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昊、潘慧玲

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