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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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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祥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祥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荣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18年7月9日、7月25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邛崃全产业链基地项目(第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邛崃市政府签订《水井坊邛崃全产业链基地项目(第一期)投资协议》并予以具体实施。目前,公司正在按《投资协议》约定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临2018-022号、023号、030号、035号等公告。

(2) 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8月11日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对公司股份进行要约收购。截至2018年8月17日,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60%的股份。目前收购人尚处于其所聘任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临2018-026号、027号、028号、032号、033号、034号、037号等相关公告。

(3) 2016年8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水井坊营销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1民初1370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本案一审于2017年5月10日正式开庭审理。2018年5月2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1民初1370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二审于2018年8月31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8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民终731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临2016-037号、038号及临2018-009号、010号、011号、042号、044号等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8-045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2018年1-9月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为基酒销售。

2、2018年1-9月酒类产品按区域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注:(1)按照公司销售区域管理办法,自本期开始拆分增加“中区”,同比销售数据也相应更新;(2)“其他”为基酒销售。

3、2018年1-9月酒类产品按经销商情况

单位: 个

注:按照公司销售区域管理办法,自本期开始拆分增加“中区”,同比经销商数据也相应更新。

4、 2018年1-9月酒类产品收入及成本分析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注:按产品档次:“高档”主要代表品牌为水井坊品牌系列,“中档”主要代表品牌为天号陈、系列酒,“低档”为基酒。

按地区分部:“省内”包含基酒销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公司代码:600779 公司简称:水井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