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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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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明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春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春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联盛纸业:福建省联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2:华中纸业: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

注3:WPT公司:2018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环宇国际、全资孙公司Cycle Link (Europe) B.V.(以下简称“荷兰环宇”)与KARL T?NSMEIER ENTSORGUNGSWIRTSCHAFT GMBH & CO. KG(以下简称“KTE”)和LUMARO BEHEER B.V.(以下简称“Lumaro”)签署了《股权及有限合伙权益购买协议》,环宇国际及荷兰环宇合计出资3,827.83万欧元(将根据交割日审计数据进行调整)受让KTE及Lumaro合计持有的Waste Paper Trade C.V.(以下简称“WPT”)100%有限合伙权益、Tool B.V.(为WPT承担法人责任和义务的配套主体,以下简称“Tool”)及Container Transport Oldenburger B.V.(直接持有WPT和Tool的50%有限合伙权益及股权,以下简称“CTO”)100%股权。其中,环宇国际受让WPT的50%有限合伙权益及Tool的50%股权,荷兰环宇受让CTO 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WPT 50%有限合伙权益及Tool 50%股权。上述交易标的已于北京时间2018年7月31日完成交割,自2018年8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4:创享激励基金: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

注5:北欧纸业:Nordic Paper Holding AB及子公司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6月25日、6月26日、6月27日、7月3日和7月4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15亿元、1.5亿元、1亿元、2.5578亿元和0.27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4778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5222亿元暂未归还,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6月26日、6月28日、7月4日和7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70、临2018-071、临2018-076和临2018-077)。

2、为促进全资孙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所签订的纸品买卖合同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担保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80)。

3、鉴于公司目前业务主要分为再生纤维、造纸及包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包装板块业务流程,改善公司管理架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旗下包装板块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行适当调整,所有包装板块企业统一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祥恒创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恒创意”)控股及管理。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内部转让,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授权财经中心具体经办本次调整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细节的确定,相关协议的签订等。《关于调整公司内部业务板块股权结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81)。

4、为完善公司地域布局,进一步满足公司现有客户群体的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祥恒创意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南昌祥恒包装有限公司。《关于在南昌设立子公司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82)。南昌祥恒包装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5、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创享激励基金、员工自筹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等。公司与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署了《兴证资管鑫众-山鹰国际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关于签署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7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85)。

2018年7月13日,创享激励基金第一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关于设立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管委会主任的议案》、《关于授权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的议案》。《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7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86)。

截至目前,创享激励基金第一期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8,28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6%,成交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8,037,000元,成交均价约为3.89元/股。《关于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7月24日、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88、临2018-105、临2018-107)。

6、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债券期限6年,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等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和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27、临2018-028)。

2018年5月3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018年6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59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及论证分析,鉴于相关事项的落实需要时间,且部分问题需要履行进一步核查程序,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2018年8月4日前提交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2018年7月16日,公司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2018年8月9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2018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并于2018年8月22日按《告知函》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5日、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17日、2018年8月11日和2018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关于请做好山鹰纸业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和《关于请做好山鹰纸业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2、临2018-072、临2018-087、临2018-094和临2018-100)。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尚未取得核准批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1)。

7、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由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可分期发行)。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348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该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2018年7月27日,公司发行了2018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8皖山鹰SCP005,代码:011800668),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70日,起息日2018年7月30日,兑付日2019年4月26日,发行总额2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6.50%,主承销商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3)。

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发行了2017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7皖山鹰SCP010,代码:011773004),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70日,起息日2017年11月20日,兑付日2018年8月17日,发行总额5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5.82%,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17日,公司已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息合计521,526,027.4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8)。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8皖山鹰SCP001,代码:011800031),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70日,起息日2018年1月11日,兑付日2018年10月8日,发行总额6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6.09%,主承销商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8日,公司已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息合计627,029,589.04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8)。

8、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资本”)与苏州上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县和盛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马鞍山和县山鹰上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县基金”),和县基金总规模人民币50,000万元,首期规模人民币15,000万元,山鹰资本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600万元,占和县基金首期规模的30.67%。《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发展基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51)。和县基金现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9、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2山鹰债,代码:122181),发行总额8亿元,7年期,票面利率7.50%,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支付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1日期间的利息:每手“12山鹰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7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60元,扣税后QFII投资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67.5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12山鹰债”2018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6)。

10、2018年6月1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4.25万份,行权人数3名,行权日为2018年6月25日。2018年8月22日,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数量34.25万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551,253,337股变更为4,570,655,837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股本变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29号。

鉴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次修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月11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04、临2018-097、临2018-103)。

11、2012年6月26日,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潍坊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侵犯其发明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潍坊中院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28日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2018年8月17日,浙江山鹰正式收到《民事判决书》((2012)潍知初字第361号),判决浙江山鹰停止侵权并赔偿世纪阳光6,165.0435万元。潍坊中院的判决系一审判决,浙江山鹰现已启动上诉程序,判决结果未生效,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9)。报告期内,公司12山鹰债和16山鹰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分别就世纪阳光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情况出具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分别于2018年8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2、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计划自2018年6月20日起未来12个月内(若遇到窗口期及山鹰纸业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等停牌的,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累计出资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增持公司股份。该增持计划的履行将严格遵守《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和2018年6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2、临2018-073)。

泰盛实业在上述增持计划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84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持有本公司1,280,041,35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1%。

13、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熊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益于公司规模扩大带动营收增长、工业自动化应用及产业链协同带动内部运营效率提升,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

公司名称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明武

日期 2018年10月22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8-111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熊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熊辉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熊辉先生个人简历

熊辉 男,出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位,四川大学客座教授、浙江大学创业导师。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高级副总裁、集团执行副总裁。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8-112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 关于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泰盛实业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3%)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个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质押是对泰盛实业原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155,000,000股股票进行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原质押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5月19日、2018年10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45、临2018-110)。

2、泰盛实业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7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日期为2018年10月19日,质押股份回购日期为2020年7月6日。本次股份质押是对泰盛实业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481,500,000股股票进行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原质押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1日、2018年6月23日、2018年7月11日和2018年7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7-100、临2017-110、临2018-068、临2018-078和临2018-090)。

3、泰盛实业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4%)质押给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原名称为:万向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日期为2018年10月19日,质押股份回购日期为2019年1月24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质押是对泰盛实业原质押给万向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218,000,000股股票进行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原质押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2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7-005)。

截至本公告日,泰盛实业共持有本公司1,280,041,35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1%;本次质押完成后,泰盛实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07,76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8.7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05%。

泰盛实业上述股权质押系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目前泰盛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67 公司简称:山鹰纸业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2 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债券简称:16 山鹰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