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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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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8-104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由于政府部门对相关土地区块的规划调整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投资条件、投资强度、单位税收产出等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照原方案实施,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共255,381.74万元。就前述3个项目,公司正在考察和调研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确定后将就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就“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2018年,政府要求按照上海市《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行该项目内容定位报批工作。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已与区域政府产业导向、文创园区管理部门沟通协调,预计2019年初完成文创园区的认定工作,取得项目的认定并办理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完成文创园区认定后,公司将根据届时具体情况重新论证项目方案,如由于文创园区认定、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该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届时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增资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用于设立上海电气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港币,用于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向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公开挂牌竞价,增资定价以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增资股比占增资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增资金额不超过12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伏蓉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8-105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二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由于政府部门对相关土地区块的规划调整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投资条件、投资强度、单位税收产出等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照原方案实施,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共255,381.74万元。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公开挂牌竞价,增资定价以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增资股比占增资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增资金额不超过12亿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8-106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上海电气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除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以外的3个项目,确定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共255,381.7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将根据项目内容定位报批和文创园区认定情况进行变更,目前暂无法明确变更方案和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上海电气正在对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考察和调研,待确定后将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或“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监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就前述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0号)核准,上海电气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416,088,7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65元,减除发行承销费用14,999,999.98元(含税)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4,999,995.67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10月19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1001262129040525666)。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968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上海电气依据相关法规,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五十九次会议、监事会四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海电气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上海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入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海电气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另已产生的利息收入481.74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上海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万元,本次拟变更前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500.00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277,5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后,上海电气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共和新路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金沙江支路项目”)及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军工路项目”),涉及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255,381.7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254,900.00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481.74万元;就该3个项目的变更,上海电气正在对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考察和调研,待确定后将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北内路项目”)将根据项目内容定位报批和文创园区认定情况进行变更,目前暂无法明确变更方案和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具体本次确定拟变更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共和新路项目位于静安区共和新路江场路路口,北至江场路,南至彭浦机器厂、西至共和新路,东至北隆商务楼。项目总占地面积5.5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幢5层科研楼及配套服务用房,建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11.9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1,53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将为包括智能化装备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在内的新兴产业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该项目于2017年3月取得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静发改委备[2017]第37号)。

2018年9月政府就该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规划参数调整,该项目的规划、投资条件、投资强度、单位税收产出、实施方式等条件和要求发生根本性变化,致使该项目已无法按照原方案进行实施,从而不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要求。公司拟变更该项目,后续共和新路项目不再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上海电气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项目贷款对其进行开发建设。

2、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北内路项目位于松江区环城路袜子弄路口,西至袜子弄,北至环城路。项目总占地面积10.7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幢单层建筑和2幢2层建筑,改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5.40万平方米。该项目将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创意产业园区,成为创意成果的展示窗口,创意产业的交易中心,创意企业的孵化区,创意人才的培养基地。该项目于2017年3月取得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松江区北内路32号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建设意见的复函》(松发改字[2017]16号)。

2018年,政府要求按照上海市《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创五十条”)要求,进行项目内容定位报批工作。电气置业已与区域政府产业导向、文创园区管理部门沟通协调,预计2019年初完成文创园区的认定工作,取得项目的认定并办理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完成文创园区认定后,公司将根据届时具体情况重新论证项目方案,如由于文创园区认定、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该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届时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公告。

3、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金沙江支路项目北至金沙3131创意园,南至吴淞江,西至外环高速东侧绿化带,东至现状河道。项目总占地面积12.6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幢单层建筑,2幢2层建筑。建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7.69万平方米。该项目将建成科技创新园区,作为集团工业研发设计及信息服务基地,用于发展高效光伏、生物质发电、工厂节能系统的研发、设计、试制,以及系统集成业务等。该项目于2017年3月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金沙江支路智能交通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的复函》。

目前,根据新一轮调整规划工作,按照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原则,上海电气拟与相邻地块的两位产权人三方共同对这块区域进行开发建设,且具体三方合作方案尚未完成。有鉴于此,基于三方合作的诉求各有不同,该项目实施时间短期内难以明确;且预计其他股东方无法同比例出资投入项目,而拟采用项目贷款的形式筹资,因此金沙江支路项目不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要求,不再适合作为募投项目,后续上海电气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项目贷款进行开发建设。

4、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军工路项目位于杨浦区,地块西至军工路,东至复兴岛运河,北至上海理工大学,南至春江路。项目总占地面积3.5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幢2层科研楼和1幢1层厂房,改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27.41万平方米。该项目将建成上海电气工业研发设计基地、高端装备制造基地,主要用于高压电缆、特种电缆、海底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智能制造产业中3D打印设备系统的研发、测试、销售等;另外,基地还可为传统机电设备节能改造及以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为代表的高效清洁能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科研服务平台。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取得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军工路1076号实施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意见回函》。

军工路项目坐落于黄浦江滨江区域内,项目原先设计和报批时计划利用“双创”园区进行项目改造利用。然而随着北外滩、东外滩的开发建设基本落地,项目所在区块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近期,相关政府已委托上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定海桥以北的沿黄浦江至虬江段杨浦区沿岸进行规划研究调整,因此军工路项目需要按照调整后的规划调整建设方案。鉴于规划调整工作尚未完成,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能否按原有方案进行实施等均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为避免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拟变更该募投项目,待规划调整落地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开发建设。

综上,上海电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按照相关政府部门对募投项目所在区块的规划调整等要求,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开展需求与市场变化情况,基于满足募集资金使用要求、降低募投项目实施风险的原则,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项目,而在今后相关规划调整落地后使用自有资金或项目贷款进行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对《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中,公司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涉及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255,381.74万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交易的投票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由于政府部门对相关土地区块的规划调整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投资条件、投资强度、单位税收产出等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照原方案实施,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共255,381.74万元。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8-107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关联方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的增资扩股公开挂牌竞价,增资定价以中国能源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增资股比占增资后中国能源20%股权,增资金额不超过12亿元。

鉴于中国能源持有公司潜在重要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6%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中国能源构成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能源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8月,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930号4幢213室,法定代表人:刘斌。

中国能源主营业务包括国内外能源开发、建设、运营、咨询、管理;化工、石油、医药、化纤、市政、环境、建筑、城乡规划、园林绿化景观和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项目总承包;工程、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应用;电子产品、钢结构、管道防腐及保温工程、石油化工设备及配件制造、安装、维修;承包国内外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相关工程的开发项目;承包国内外各类计算机房及有关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进出口业务;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组织生产;计算机及软件、电子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及上述范围所需设备、仪器和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如上图所示,中国能源控股股东为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控股子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持有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16%股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持有中机电力80%股权。公司目前为天沃科技的重要股东,且公司正在推进成为天沃科技控股股东并实现对天沃科技实际控制的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对外投资公告》。交易完成后,天沃科技、中机电力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中国能源构成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是中国能源本次增资中的部分股权,该部分增资股比占中国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的20%股权。

公司将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参与中国能源本次增资。增资定价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中国能源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评估单位为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备案程序尚未完成),但增资金额不超过12亿元。

中国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国能源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并出具天健京审﹝2018﹞814号审计报告。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参与中国能源增资,有助于公司与中国能源在能源、化工、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拓展开发相关领域的前沿产品与业务,占领市场制高点。同时基于双方对市场、产业的科学分析与研判,立足各自资源优势,通过产业协同,优化各自产业结构,做优做强主业,形成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并带动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中国能源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0月22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关联方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七、上网公告附件

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2018-10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钦江路99号上海海悦酒店2号楼2楼A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安排冲突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兼总裁黄瓯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主席并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长郑建华先生、执行董事朱兆开先生、朱斌先生、非执行董事李安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长周国雄先生、副监事长华杏生先生、监事朱茜女士、李斌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伏蓉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上海电气投资(迪拜)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提供不超过1.668亿美元反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造海外电站项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小龙、毛一帆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数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