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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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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已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通信 公告编号:2018-052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京华信息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国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54、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通信 公告编号:2018-053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京华信息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敏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054、05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对该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与充分的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通信 公告编号:2018-058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服务合同已经到期,鉴于该审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拟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就本事项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始终尽职尽责、客观公正,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提升提供了大量宝贵建议,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服务团队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相关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且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通信 公告编号:2018-057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经营情况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完善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最终确定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此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全部事宜。

此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通信 公告编号:2018-056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4、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5、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6、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通信 公告编号:2018-054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