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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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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5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丁立国先生、田立新先生、郑平先生、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增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增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玉杰先生和阚永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增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8年11月7日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5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四名董事的辞职事项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9日收到现任董事李占通先生、刘强先生、常士生先生、郑蜀闽女士四人的辞职申请书。因工作调整原因,李占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士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郑蜀闽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李占通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强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常士生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郑蜀闽女士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占通先生、刘强先生、常士生先生、郑蜀闽女士四名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在收到辞职报告的两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前述四名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直到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人数高于法定最低人数。

公司董事会对李占通先生、刘强先生、常士生先生、郑蜀闽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补选董事的事项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丁立国先生、田立新先生、郑平先生、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丁立国,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曾任唐山长城轧钢总公司董事长、唐山市立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六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劳动模范、亚布力企业家论坛轮值主席(2017-2018)、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终身会员等社会职务;现任德龙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丁立国先生在钢铁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深资历,近五年一直在德龙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和任职,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其99%股权,任该公司执行董事。丁立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立新,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德龙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德龙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

田立新先生近五年一直在德龙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工作和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平,男,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硕士,自2002年以来一直从事财务与投资工作,曾任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德龙集团财务副部长、德龙集团投资总监;现任北京裕成德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郑平先生近五年在德龙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和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 强,男,1961年出生,工学硕士,曾任天津大学计算机系团总支副书记、计算机系讲师;现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强先生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其10%股份,任该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5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增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将原《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等进行修订。

1、原《公司章程》与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拟作修订: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2、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与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拟作修订: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选董事的事项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玉杰先生和阚永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拟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拟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吴玉杰,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曾任唐山恒安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台德龙机械轧辊有限公司董事长、涞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德龙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职务。

吴玉杰先生近五年一直在德龙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工作和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阚永海,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曾任邯郸纵横钢铁公司总经理、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德龙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德龙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

阚永海先生近五年一直在德龙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工作和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5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2018年11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成都华联东环酒店八楼华睿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00非独立董事补选

3.01选举丁立国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田立新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郑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刘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4.00非独立董事增选

4.01选举吴玉杰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阚永海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5.00监事补选

5.01选举曹有明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5.02选举王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和决议公告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增选董事的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提案1、提案2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所议事项须在提案1和提案4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若提案1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仍由7人组成,提案4的选举结果无效。

6、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3、提案4和提案5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五)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028)68539800

联系人:宋晓萌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大通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共计6名(如表一提案3和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合计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6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曹有明先生、王辉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6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两名监事的辞职事项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0月19日收到于欣义先生和解溟先生两位监事的辞职申请书。因工作调整原因,于欣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解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于欣义先生和解溟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欣义先生和解溟先生两名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在收到辞职报告的两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前述两名监事应当继续履行监事职务,直到补选完成后监事会人数高于法定最低人数。

公司监事会对于欣义先生和解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补选监事的事项

公司于2018年10月22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曹有明先生、王辉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拟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拟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有明,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曾任奇瑞汽车集团审计总监、波司登集团审计总监;现任德龙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曹有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辉,男,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博士,曾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河北工业大学教师;现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天津大通新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