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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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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11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8.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185,534.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614,465.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9月12日“XYZH/2017BJA20506”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目前“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截止至2018年10月23日,本公司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571332209027421的资金余额为10,759.18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公司开立的一般账户,并已办理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12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1.0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04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0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0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9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10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1.1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1.1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14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15 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的条件

1.1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7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1.18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2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资产证券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13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景凤

联系电话:010-59220457

联系传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 10 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

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