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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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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冷却塔设备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745.621万欧元(约合5,929.85万元人民币)。

● 合同生效条件: 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西门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德国”)以电子方式签署,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代表于2018年10月22日签字确认。

● 合同质保期结束日期:2024年4月5日。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境外业务的开发拓展的规划,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贸易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和审议程序情况

英国Keadby电厂二期由西门子德国作为EPC总承包方负责承建,近日公司与西门子德国签署了《冷却塔设备供货合同》,我公司为该项目提供12台消雾降噪环保型冷却塔的设计、生产,金额为745.621万欧元(约合5,929.85万元人民币)。

上述冷却塔设备供货合同金额约合5,929.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0.49%,尚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标准。

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

注册办公所在地、总部地点:德国柏林和慕尼黑

总股本:255,000万欧元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Joe Kaeser(凯飒)

主营业务:电气化、自动化和数字化、高效能源和资源节约型技术、海上风机建设、燃气轮机和蒸汽轮机发电、输电解决方案、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工业自动化、驱动和软件解决方案,以及医疗成像设备和实验室诊断等。

公司与西门子德国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2016年向西门子德国销售的金额为7,041.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的13.06%,公司2017年向西门子德国销售的金额为117.7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的0.21%。西门子德国经营及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金额:745.621万欧元

(二)结算方式:西门子德国根据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一定额度的预付款,并根据合同进度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公司支付对应的合同价款。

(三)履行地点和方式:项目所在地交货,交货地点为: Trentside,Keadby, Scunthorpe, North Lincolnshire, UK(英国北林肯郡斯肯索普Keadby的Trentside)

(四)合同质保期结束日期:2024年4月5日。

(五)违约责任:

1、延迟:

(1)延误罚款,如果公司未能满足合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导致执行工程延误,西门子德国有权按每个延迟文件每天罚款2,000.00欧元或每个事件每天罚款合同价格的0.2%,延误罚款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延迟验收罚款,项目未能遵守合同约定而导致业主验收延迟,如未按上述第1条延误罚款对此类事项进行处罚,则公司应每天支付合同价格的0.2%的罚款,延迟验收罚款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延误罚款和延迟验收罚款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冷却塔性能

如果冷却塔性能未达到合同约定,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支付对应的罚款,但性能未达标的罚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 任何因上述延迟或冷却塔性能未能满足合同要求而导致的延误罚款、延迟验收罚款、性能未达标的罚款总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应按照本合同和瑞士实体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解释。在项目开始之前,合同双方应提名有权就与合同有关的差异或争议事项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的代表。这些授权代表的数量应由双方商定,但每一方不得超过两个,并统称为“争议委员会”,双方应将争议事项提交争议委员会。当“争议委员会”无法解决相关的争议时,应按照国际商会争端委员会规则提交争端审查委员会。如果仍不能解决争议,最后应根据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解决。

(七)合同生效条件:西门子德国以电子方式签署;公司授权代表于2018年10月22日签字确认,签署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

(八)其他条款:如果西门子德国使用到合同规定的可选项目(按小时付费工作、订购合同备件等可选项目),那么所订购的相应产品和/或服务的价格,将从合同价格中增加或扣除。

(九)双方同意任何对于合同的修改、增补一经双方通过电子传输系统(如email等)的书面确认即生效,书面文件的签署可以是双方授权代表的个人签字、电子签字或系统的自动签署。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金额约合5,929.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10.49%,本合同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公司境外业务的拓展和环保型冷却塔的销售,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所在地政治、社会、法律、人文等环境的变化或全球市场、政治、经济等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对本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二)人民币兑欧元的汇率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通货膨胀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而不断变动。如人民币汇率大幅升值,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体现为:人民币兑欧元的升值将导致公司以本位币人民币折算的境外营业收入减少。

(三)签订合同后,公司可开始实施产品设计,公司收取8.51万欧元(约合67.68万元人民币)的设计阶段预付款。具体的采购、制造以取得客户的书面形式通知(NTP letter)为准。收到西门子德国书面形式通知(NTP letter)为此合同设备的采购、制造部分执行的先决条件,公司在未收到书面形式通知(NTP letter)的情况下不可以执行设备的采购、制造,如果公司在未收到书面形式通知(NTP letter)的情况下执行设备的采购、制造,公司没有资格要求西门子德国支付设备的采购、制造的相关款项。

(四)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或者超出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的偏差范围的,则西门子德国可以根据合同相关规定,部分或者全部拒绝本合同的工作,部分或者全部终止或撤销本合同。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本公告中的欧元汇率采取董事会公告当月首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对人民币7.9529元,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