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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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因支付收购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发置业”)100%股权并购价款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的信托贷款,期限3年。公司以持有的新广发置业100%的股权为该笔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以新广发置业开发的湖光山社项目部分土地提供土地抵押担保,同时子公司新广发置业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乐清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滨江公司”)向中国银行乐清市支行申请10亿元贷款,公司将按股权比例为乐清滨江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5亿元,具体事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滨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滨致公司”)向华夏银行温州分行申请7亿元贷款,公司将按股权比例为温州滨致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57亿元,具体事宜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8-117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一11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乐清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滨江公司”)向中国银行乐清市支行申请10亿元贷款,公司按股权比例为乐清滨江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5亿元,具体事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滨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滨致公司”)向华夏银行温州分行申请7亿元贷款,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温州滨致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57亿元,具体事宜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温州滨致公司和乐清滨江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实际使用额度和剩余额度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乐清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4月19日

2、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金溪路188号

3、法定代表人:余忠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联关系:乐清滨江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乐清市中心区 E-c24-3、E-c47-3 地块的开发主体,公司间接持有其45%的股权。

(二)公司名称:温州滨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2月6日

2、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沿兴路135号7幢105室

3、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联关系:温州滨致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温州市仰双片区林里单元(0577-WZ-YS-08)B-28地块的开发主体,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为乐清滨江公司本次融资担保金额为4.5亿元。为温州滨致公司本次融资担保金额为3.57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乐清滨江公司和温州滨致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乐清滨江公司和温州滨致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乐清滨江公司和温州滨致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946,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2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