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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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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飞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兆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0月,方大特钢不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山东宝华耐磨钢有限公司诉方大特钢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2017年9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述纠纷案,当庭未作出判决。

2、2018年9月20日,方大特钢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700.00万元(含68,7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为提高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2018年8月24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出让协议》,公司将其35MW煤气高温超高压发电机组相关资产以账面净值作价85,633,047.51元(不含税,相应税费各自承担)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飞鸣

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8-08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方大长力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综合授信人民币肆仟万元、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8-08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情况:公司为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综合授信肆仟万元、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综合授信伍仟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方大长力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长力”)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综合授信人民币肆仟万元、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10日,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整,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模具、金属制品研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方大长力经审计的总资产37,060.34万元,所有者权益28,662.72万元,负债8,397.62万元,资产负债率22.66%,营业总收入35,465.51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方大长力(未经审计)总资产38,512.17万元,所有者权益29,453.59万元,负债9,058.58万元,资产负债率23.52%,营业总收入32,641.45万元。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方大长力100%股权。

二、公司尚未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2,3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45%。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4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8%。

公司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需要。截止目前,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8-08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前三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1-9月份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二、产销量情况

单位:万吨

注: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8-08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非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654,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的书面通知,李非文先生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26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次股权解除质押完成时,李非文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9,30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8.0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公司代码:600507 公司简称:方大特钢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