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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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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3.06%,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账期内应收款项。

2、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7.86%,主要是由于公司自制设备母光栅刻划机达到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86.91%,主要是报告期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180.78%,主要是母公司报告期收到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9.7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对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65.36%,主要是由于原子公司长光辰芯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报告期内根据其实现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7、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较上期下降100%,主要是由于上期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收到了部分增值税退税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本次重大事项有关事宜正在进一步论证中,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大事项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贾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9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