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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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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银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4.99%(绝对额增加2155.12万元),主要系本期末预付广告费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0.66%(绝对额增加6856.9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应收拆迁补助款及应收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8.89%(绝对额减少4821.09万元),主要系本期末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减少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2.98%(绝对额增加1763.78万元),主要系本期末中法(并购)基金投资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4.39%(绝对额增加6317.56万元),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7.77%(绝对额增加782.07万元),主要系本期末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0.87%(绝对额增加15109.94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应付货款及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3.86%(绝对额减少1441.42万元),主要系本期人员减少,相应期末应付职工的薪酬减少所致。

(9)应交税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0.64%(绝对额减少2776.32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5.8%(绝对额减少24970.43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1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5.37%(绝对额增加8594.21万元),主要系本期应付达润工厂购货补偿款增加所致。

(12)预计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5003.3万元),主要系期初计提的合同损失在本期发生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3.67%(绝对额减少33847.59万元),主要系本期费用预算得到有效管控,致使营销推广费用较上年同期明显减少所致。

(2)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6.19%(绝对额减少1611.77万元),主要系材料试制费及检测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1.61%(绝对额减少11392.58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2.04%(绝对额增加2280.25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57.13%(绝对额增加9297.35万元),主要系本期转让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收益及本期投资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08.06%(绝对额增加2557.21万元),主要系本期闲置厂房及房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9.3%(绝对额增加38634.21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5.58%(绝对额减少252.79万元),主要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从2017年6月12日起,本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于“其他收益”项目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8.56%(绝对额减少391.4万元),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8.4%(绝对额增加38772.82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5.73%(绝对额减少2627.09万元),主要系本期盈利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7.5%(绝对额增加41399.91万元),主要系受本期销售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影响,相应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7.3%(绝对额增加41123.69万元),主要系受本期销售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影响,相应净利润增加所致。

(14)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50.49%(绝对额增加276.22万元),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承担公司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05.47%(绝对额增加1142.75万元),主要系本期澳洲子公司收到的GST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4.03%(绝对额增加37458.91万元),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的幅度大于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幅度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45.61%(绝对额增加665.27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中法并购基金投资收益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1.5%(绝对额减少12287.7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0.63%(绝对额增加3254.44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6.81%(绝对额减少5397.37万元),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1.87%(绝对额减少57611.6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6.17%(绝对额减少49770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3.75%(绝对额减少3500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6.68%(绝对额减少17630.54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33.69%(绝对额增加587.63万元),主要系本期欧元汇率上升幅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6.22%(绝对额增加19617.76万元),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9月2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5.3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71)及2018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截至目前,公司已开立回购账户,并于2018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8)。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宏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79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点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倪建林委托独立董事汪祥耀,独立董事马涓委托独立董事汪祥耀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0)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1999年6月9日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贝因美妇幼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妇幼”)。截至目前,贝因美妇幼已无实际经营业务,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该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项。

一、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贝因美妇幼保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6月9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安溪路7号

法定代表人:柴灵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12562036D

经营范围:妇幼保健用品(非药品、食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品)、水处理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生物技术的技术咨询;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妇幼保健用品(非药品、食品),化学试剂(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处理设备,计算机软硬件。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贝因美妇幼总资产为1,665,674.84元,净资产为-12,396,089.89元,营业收入为107,286.75元,净利润为-4,087,707.67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贝因美妇幼总资产为92,536.42元,净资产为-12,433,506.91元,营业收入为38,684.50元,净利润为-37,417.02元。

二、注销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是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鉴于贝因美妇幼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注销贝因美妇幼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81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4、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5、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6、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一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实施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82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强赤华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0)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于2018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决议。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80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