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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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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明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聪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变动分析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披露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临2018-030),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因政府相关部门排查整治环保问题而临时停产。2018年8月1日,江苏金羚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

2、遵照新工集团《关于政府要求关停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燃煤机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新工【2018】16号)要求,公司需于2018年10月份前完成“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工作”。

燃煤机组关停将直接影响法伯耳长丝生产所需的蒸汽、电力供应。由于长丝市场竞争激烈,若通过外购蒸汽或煤改气等方案来解决长丝生产的能源供应,法伯耳继续生产粘胶长丝将不具备经济效益。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公司将在2018年10月份前完成法伯耳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工作,并平稳有序地关停法伯耳粘胶长丝生产线;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法伯耳转型发展。

截止报告期末,法伯耳公司热电厂燃煤机组及粘胶长丝生产线关停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将按期完成关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明国

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2018-04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8年1-9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三季度粘胶长丝销售价格及销售数量总体平稳。本公司根据市场以及自身面临的实际情况,对粘胶长丝的品种结构进行调整,增加细旦丝占比,因此生产量有所降低,产品销售均价比二季度略微上涨。粘胶短纤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下道企业需求增加,生产原料及化工料成本在上升,销售价格也略有上涨。

公司第三季度产品销售价格情况如下表: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进口木浆粕

三季度进口木浆粕的采购价格总体平稳,季末在950美元/吨附近。

2、燃料煤

三季度煤炭价格稍有上涨,煤价由二季度的0.157元/卡上涨至0.160元/卡。

3、化工料

报告期化工料采购价格呈上涨趋势:硫酸由二季度的390元/吨涨升至480元/吨;烧碱由二季度的970元/吨涨升至1180元/吨;二硫化碳价格由二季度的4300元/吨涨升至4600元/吨。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刊登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临2018-030),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因政府相关部门排查整治环保问题而临时停产。2018年8月1日,江苏金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2018-05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到期收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一、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8年7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80870)人民币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上述理财产品于2018年10月22日到期赎回,公司已按期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171,232.88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情况

四、投资风险控制

本次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其安全性高、保本保收益,风险可控,公司拟定如下控制风险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六、备查文件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协议(合同编号:TLB20181457);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0889 公司简称:南京化纤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