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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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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静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数、本期数比年初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分析:

1、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期初预付材料款本期已收货,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部分委托贷款收回,委托贷款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期末持有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银行贷款到期归还,借款减少所致。

5、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出运增加,预收款增加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导致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动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购子公司海天奥林少数股东持有股权,原少数股东权益与公司支付对价差额结转资本公积所致。

8、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借款规模下降利息支出减少,另本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0、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买方信贷预计风险准备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入增加盈利增长,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海天奥林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导致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动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出运增加,销售收款增加所致;另因票据贴现市场利率较低,公司从资金管理角度出发,将部分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支出现金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归还借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8-031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0月25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静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8-032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0月25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童永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 10月26日

'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8-03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海天国华(大连)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华”)对全资子公司大连海天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精工”)实施整体吸收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大连精工的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等由大连国华依法承继。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合并在公司董事会职权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并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公司名称:海天国华(大连)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宝岛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剑鸣;

5、注册资本:11264.56681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机械加工;数控机床及零部件制造;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坐标镗铣加工、数控坐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和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本公司出资11264.56681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大连国华资产总额33,208.89万元,负债总额22,273.42万元,净资产10,935.47万元,营业收入19,612.35万元,净利润-884.64万元。

(二)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大连海天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宝岛路15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剑鸣;

5、注册资本:3942.024927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机械加工;数控机床及零部件制造;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坐标镗铣加工、数控坐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和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本公司出资3942.024927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大连精工资产总额5,663.36万元,负债总额5,358.53万元,净资产304.8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11.72万元。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

大连国华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大连精工,合并双方确定以2018年9月30日为合并基准日。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大连国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52,065,917.37元,实收资本增加至152,065,917.37元,其唯一的股东:本公司认缴出资152,065,917.37元,实缴152,065,917.37元,占注册资本100%。大连国华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以内资企业形式继续存续经营,依法继承大连精工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大连精工的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

(二)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1、合并双方将签署吸收合并相关协议并尽快实施。

2、合并双方分别履行各自的法定审批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 序。

3、合并双方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股权的移交、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手续。

4、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大连国华、大连精工股权结构相同,产品相似,对该两家公司进行整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更好地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由于大连国华、大连精工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合并前大连精工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原有合并报表体系,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8-034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

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顺序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四)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1882 公司简称:海天精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