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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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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诸葛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端端

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编号:临2018-02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杨义先先生和张立民先生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编号为临2018-028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确定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11月2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将审议的议案等具体内容将另行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编号:临2018-02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编号为临2018-028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编号:临2018-02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776 900941 公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