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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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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竺晓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玺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2018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0%以上,主要是由于今年主营产品的毛利下降及投资收益减少。

公司名称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竺晓东

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8一04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佳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赵佳凯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04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4日

个人简历:

赵佳凯,男,1990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办公室负责人、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办。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8一04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公司代码:600366 公司简称:宁波韵升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