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牟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长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会计科目变动说明:
资产负债表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系处置二级市场购入的债券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应收土地征收补偿款增加。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系待摊费用摊销完毕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部分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5、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系本期产品设计开发费较年初增加。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系本期售后回租借款保证金增加。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前期预收货款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未付薪酬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预收土地补偿款。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重分类至本项目。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收到股权激励款。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13、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系本期回购部分债券所致。
14、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15、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冲减的金额较多所致。
16、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系本期偿还国开发展基金借款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美元升值,形成汇兑收益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上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化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系本期收到的补贴款比上期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系本期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结转了前期计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资产处置费用较多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合资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经营性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3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1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8年10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7名,实际参会董事1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1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8年10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参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1777 公司简称:力帆股份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