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8-060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12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8年10月24日,装备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15,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增持后,装备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15,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装备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装备公司。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截至2018年2月12日,装备公司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217,723,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2%。

3、增持原因及目的:装备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5、计划增持股份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6、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12日起十二个月内。

8、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24日,装备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115,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2、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装备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4,115,206股,占公司总股本1.00%;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221,838,755股,占比54. 02%。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后续增持计划

2018年2月12日、2月13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装备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及其补充公告(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2018-006),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装备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本次装备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装备公司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