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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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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25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非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董事吕东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坦桑尼亚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为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2,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追加北京信威总金额不低于48,000万人民币的质押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与相关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合同或协议的具体条款,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有关合同或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为坦桑尼亚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年,用途为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为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重庆信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为北京信威的控股子公司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率按中国建设银行规定执行。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继续为重庆信威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尼加拉瓜项目合作伙伴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为LAMERICOM INTERNATIONAL CO.,LIMITED(简称“LAMERICOM”)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组成的银团(简称“广发银团”)申请融资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北京信威以保证金(或存单)质押方式为LAMERICOM向广发银团申请融资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期限均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与广发银团协商确定担保合同或协议的具体条款,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或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为尼加拉瓜项目合作伙伴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2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坦桑尼亚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本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拟为坦桑尼亚项目客户的股东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向恒丰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追加北京信威总金额不低于48,000万人民币的质押担保。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为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8,477,979.92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作为拓展海外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推广McWiLL技术的重要一步,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及其子公司开拓了坦桑尼亚市场。坦桑尼亚项目客户的股东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丰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美元的借款,为保证海外项目顺利推进,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北京信威拟为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追加北京信威总金额不低于48,000万人民币的质押担保。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将安排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坦桑尼亚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北京信威为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向恒丰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追加北京信威总金额不低于48,000万人民币的质押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上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其资产总额为992,603,056.20 HKD,资产净额为-11,143,508.30 HKD,营业收入为10,996,521.65 HKD,净利润为29,214.75 HKD。

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为公司坦桑尼亚项目客户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北京信威为Lavi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向恒丰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追加北京信威总金额不低于48,000万人民币的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北京信威为海外项目客户或其股东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海外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15,909,917,201.35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0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039,317,866.68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7%;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11,870,599,334.6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70%。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27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为: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拟为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的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年的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累计为北京信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60,291,541.68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速度及规模、满足资金需求,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拟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的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年,用途为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上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北京信威合并数据。2017年12月31日及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6月30日、2018年1月至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信威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信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北京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北京信威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为北京信威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大连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15,909,917,201.35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0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039,317,866.68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7%;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11,870,599,334.6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70%。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28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重庆信威向建设银行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为: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公司及北京信威拟为重庆信威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为重庆信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67,000,000.00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适应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威”)业务发展的速度及规模、满足资金需求,重庆信威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拟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为重庆信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为北京信威的控股子公司重庆信威向建设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率按中国建设银行规定执行。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上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重庆信威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重庆信威单户数据。2017年12月31日及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6月31日、2018年1月至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庆信威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重庆信威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北京信威继续为重庆信威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重庆信威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15,909,917,201.35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0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039,317,866.68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7%;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11,870,599,334.6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70%。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2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尼加拉瓜项目合作伙伴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LAMERICOM INTERNATIONAL CO.,LIMITED

●本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拟为LAMERICOM INTERNATIONAL CO.,LIMITED向广发银团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为LAMERICOM INTERNATIONAL CO.,LIMITED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41,976,468.91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作为拓展海外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推广McWiLL技术的重要一步,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及其子公司开拓了尼加拉瓜市场,目前尼加拉瓜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营。为保证海外项目发展,LAMERICOM INTERNATIONAL CO.,LIMITED(以下简称“LAMERICOM”)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组成的银团(以下简称“广发银团”)申请融资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北京信威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北京信威的保证金质押担保,上述担保期限均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LAMERICOM将安排相应反担保措施。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尼加拉瓜项目合作伙伴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为LAMERICOM向广发银团申请融资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北京信威以保证金(或存单)质押方式为LAMERICOM向广发银团申请融资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提供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上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LAMERICOM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其资产总额为936,934,486.91 HKD,负债总额为963,345,521.91 HKD,资产净额为-26,411,035 HKD,营业收入为33,994,709.89 HKD,净利润为-4,061,135.00 HKD。

LAMERICOM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LAMERICOM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采购方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北京信威为LAMERICOM拟向广发银团申请融资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信威以保证金质押方式为LAMERICOM拟向广发银团申请融资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期限均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北京信威为海外项目客户或其股东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海外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15,909,917,201.35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0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039,317,866.68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7%;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11,870,599,334.6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70%。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30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一层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2日

至2018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8年11月9日17:00)。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5: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802618

传真:010-62802688

联系人:王铮 葛旭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信威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