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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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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荣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雄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卫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经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对于截止2018年8月底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908.92万元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3264.68万元在2018年加速确认,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综上所述,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终止需在2018年共确认4173.60万元费用。剔除上述偶发因素影响,受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7.1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进展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公告于2018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公告于2018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对于截止2018年8月底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908.92万元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3264.68万元在2018年加速确认,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综上所述,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终止需在2018年共确认4173.60万元费用。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50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上述内容详见于2018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净利润为1.9亿元至2.0亿元左右。主要原因:

(1)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同比有所下降,导致毛利率有所降低;

(2)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终止需在2018年共确认4173.60万元费用。

公司代码:603165 公司简称:荣晟环保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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