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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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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季胜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元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显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62.79%,主要是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有进口业务合同到期支付现金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了87.67%,主要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加,且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有所减少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可交换债券的议案》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目前公司已将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2、2018年5月23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22,241,7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2018年7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8年7月18日,并顺利实施了分红派息方案。(详见临2018-020号公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因公司原董事长吕勇明先生到龄退休,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季胜君先生担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荻先生为公司董事,顾颖女士为公司监事。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国有企业党建的相关内容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目前相应的工商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部分自有房地产的议案》,同意转让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三村部分自有房地产,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8】第0319号评估报告,本次拟转让的自有房地产评估值为3114.22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国资委相关部门备案。目前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减少了:上海领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减少原因为股权转让。

公司名称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季胜君

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8 公司简称:东方创业

公司代码:603728 公司简称:鸣志电器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