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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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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8-05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艳华女士通知,获悉刘艳华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50.20万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2018年10月25日,刘艳华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50.20万股的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北京津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融资期限2年,质押期限自质权设立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5日。

截至本公告日,刘艳华女士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4,9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9%,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为4,135.3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4.10%,占公司总股本的23.63%。质押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8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4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先生、刘艳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57.21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合计质押股份7,975.516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先生的股份质押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6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于2018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0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3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于2018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4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押的公告》。

二、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刘艳华女士本次质押目的为个人资金需求。刘艳华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会根据股权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