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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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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版)

三、本次专项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专项计划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工作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交易流通场所、各期发行规模及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涉及的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相关必要的手续;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4、聘请为本次专项计划提供服务的承销商、计划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发行条件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开展该融资方式,主要是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确保公司资金需求。计划获得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届时的财务状况以及发展需要,在综合考虑发行时间、发行成本的前提下,结合其他融资方式统筹考虑,选择适当时机、适当品种和适当额度发行。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8-076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桂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按照持股比例(49.28%)为桂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固定资产长期借款提供人民币5,308.11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固定资产长期借款人民币10,771.32万元,为支持桂源公司发展,根据桂源公司申请,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49.28%)为桂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固定资产长期借款提供人民币5,308.11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为桂源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0日

注册资本:28,425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少华

住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水力发电,趸购、直供、电力零售,公共供水、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限分公司经营)等。

公司持股比例:49.28%

2、被担保人桂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9月30日,桂源公司总资产98,765.13万元,净资产39,933.70万元,负债总额58,831.44万元,资产负债率59.57%,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7,158.07万元,净利润1,246.14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担保额度: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公司本次担保额为5,308.11万元人民币。

5、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协议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桂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桂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固定资产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同时,桂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桂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经营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3,00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92%;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2,426.872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43%。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桂源公司营业执照;

3、桂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077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6日

至2018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14日

3、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97796

联系传真:(0774)5285255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陆培军 梁晟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