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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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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景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46,337户,其中A股股东46,252户,H股股东85户。

2.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公司H股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指标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分业务板块收入与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公司完成对德国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 (简称“SEG”)的收购,SEG于2018年1月并入公司合并范围。同时由于煤机行业形势持续好转,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变动较大,详细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913,693.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78,864.32万元,增幅为257.81%。主要是:1)报告期内煤机板块营业收入为576,310.42万元,由于下游煤炭行业供需形势好转,煤炭价格大幅回升,煤炭行业先进产能置换工作不断推进,煤炭开采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煤机企业迎来了需求的快速增长,煤机板块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228,635.91万元,增幅为65.76%;2)汽车零部件板块收入1,337,382.7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50,228.41万元,增幅为614.59%,其中新增SEG公司营业收入为1,046,468.67万元。

(2)管理费用:本报告期管理费用为86,148.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7,708.52万元,增幅为202.91%。其中,报告期内煤机板块管理费用为17,843.3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0.97万元,减幅为1.06%;汽车零部件板块管理费用为68,305.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幅为556.42%,主要是将SEG纳入合并范围所致,SEG公司的管理费用为47,438.79万元。

(3)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财务费用为16,769.0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269.07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煤机板块财务费用-990.15万元,主要是受外币汇率变化影响,汇兑收益增长所致;汽车零部件板块财务费用17,759.18万元,主要是SEG纳入合并范围以及为并购SEG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为8,208.27万元,较去年同期计提坏账增加。其中,报告期内煤机板块信用减值损失为8,581.56万元,主要是煤机板块应收账款坏账增加所致;汽车零部件板块信用减值损失为-373.29万元。

(5)净利润:本期合并净利润为78,848.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500.30万元,增幅为123.06%。主要是:1)报告期内煤机板块净利润为60,760.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8,295.61万元,增幅为170.47%,主要是由于煤炭行业持续好转,煤机设备需求显著增长,订货回款大幅增长,订货质量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经营持续向好;2)汽车零部件板块净利润18,088.6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204.69万元,增幅为40.40%。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529.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6,613.25万元,增幅为114.72%。其中,煤机板块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308.98万元,增幅为187.91%;汽车零部件板块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20.15万元,增幅为-12.38%,汽车零部件板块净利润主要影响因素是:1)合并范围内境外并购平台并购SEG新增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及其他金融负债(中安招商及崇德资本)的预提利息累计11,295.04万元;2)并购SEG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摊销新增成本费用6,576.04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346,494,274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煤炭综采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等五个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材料。

2.公司联合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安招商”)、 China Renaissance Capital Investment Inc.(简称“崇德资本”)收购Robert Bosch Starter Motors Generators Holding GmbH(已更名为“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简称“SEG”)100%股权事项,根据公司与“中安招商”、“崇德资本”分别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关于公司回购出资的条款,“中安招商”、“崇德资本”具有回购选择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七条对“金融负债”的定义、第五十八条对“权益工具”的定义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四条对权益工具确认条件的进一步规定,公司确认该事项为一项金融负债。

3.2016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北机械有限公司3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北机械有限公司31%股权,并放弃行使对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北机械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北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2017年4月28日公司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2018年7月,上述事项已办理完毕。

4.2016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黑龙江郑龙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未实施。

5.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2018年5月24日、2018年10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100万股、5,900万股、1,380万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累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8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7%)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上述股份质押的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8年12月5日、2019年5月24日、2019年10月12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质押状态正常、尚未到期。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7日、2018年5月26日、2018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了新设成立的郑州芝麻街实业有限公司,增加了亚新科国际有限公司。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承尧

日期: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8-05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郑煤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焦承尧、贾浩、向家雨、付祖冈、王新莹、汪滨、独立董事刘尧、李旭冬、江华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卫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卫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止。(李卫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李卫平简历

李卫平,女,1974年2月出生,出生地湖南衡山,2003年10月-2005年6月,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MBA。

1995年9月-2002年8月,ABB新会低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主管/经理;

2002年9月-2004年9月,博世采暖系统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2004年9月-2008年9月,博世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2008年7月-2009年12月,博世力士乐德国公司总部(德国罗尔)亚太人力资源总监;

2010年1月-2012年3月,博世力士乐液压(北京)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2012年1月-2018年8月,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兼商务总监。

李卫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卫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717 公司简称:郑煤机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